问:支付供应商货款时,对方要求用个人账户收款,可以吗?
答: 不可以。根据《广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指南》及内控要求,学校食堂资金支付必须遵循公对公原则(除小额零星支出外,800元之内)。支付给个人账户违反财经纪律,存在洗钱和虚假交易风险。
知识拓展: 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且无对公账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身份证,并通过银行转账至经营者本人账户,备注清楚。
问:支付供应商货款时,对方要求用个人账户收款,可以吗?
答: 不可以。根据《广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指南》及内控要求,学校食堂资金支付必须遵循公对公原则(除小额零星支出外,800元之内)。支付给个人账户违反财经纪律,存在洗钱和虚假交易风险。
知识拓展: 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且无对公账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身份证,并通过银行转账至经营者本人账户,备注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