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食堂陪餐制度流于形式,审计如何核查落实?
答:审计需采取“记录审查+实地验证+访谈印证”的核查方式。首先,调取学校陪餐记录表,审查是否有校长或值班教师的签字、陪餐时间及饭菜质量评价。若记录过于完美、笔迹雷同或存在补签痕迹,则疑似造假。其次,调取食堂监控录像,随机抽查特定日期的午餐时段,核实是否有管理人员实际与学生同餐。再次,随机访谈学生及家长,了解是否经常看到校领导陪餐,饭菜质量是否与陪餐记录一致。审计应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同标准、同区域、同时间”的陪餐要求。
知识拓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巴中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将“陪餐制度落实情况”列为重点关注事项。陪餐不仅是食品安全的“防火墙”,更是经费管理的“监督员”。审计机关应将陪餐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内控有效性的重要指标,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行为严肃问责,倒逼学校管理者真正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