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审计应从“制度建设与执行有效性”两个维度进行评价。首先,审查学校是否建立涵盖采购、验收、库存、加工、留样、财务等全流程的食堂管理制度。其次,通过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检查制度是否“挂在墙上、停在纸上”。例如,抽查出入库单据是否有三人以上签字,食品留样是否足量且记录完整,重大开支是否经集体决策。若发现关键岗位(如采购与验收、会计与出纳)未分离,或审批权限形同虚设,审计应认定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建议应聚焦于“建章立制”与“流程再造”,推动学校建立权责清晰、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
知识拓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荆门市审计局指出,内控制度不健全是导致食堂管理漏洞的根源。在实际审计中,许多学校虽有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或因人员变动导致执行断层。审计机关不仅要“查错纠弊”,更要发挥“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通过出具高质量的审计专报,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区域性的食堂内控操作指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降低食品安全与资金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