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校应建立“价格波动说明与市场调研备查”机制。当审计指出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时,学校需立即提供详实的举证材料:一是提供同期当地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的实地询价记录与照片;二是说明特殊时期(如极端天气、节假日)导致的供应链成本上涨因素;三是提供食材规格差异说明(如学校采购的是特定品牌或更高标准的冷鲜肉,而非市场普通肉)。若确属采购人员失职或存在利益输送,学校应主动启动内部问责,配合审计机关追回差价,并立即引入第三方价格评估机构建立常态化询价机制。
知识拓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建立食材采购价格监测机制。被审计方在日常管理中,应每月由膳食委员会联合开展市场询价,并形成《食材价格公允性评估报告》存档。当面临审计时,这些日常留痕的“尽职免责”证据,是证明学校未谋取私利、价格波动属合理市场行为的关键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