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师生就餐成本剥离与补缴”程序。首先,全面清查教职工在校就餐的历史记录,按照与学生“同质同价”的标准,核算应缴未缴的伙食费差额,责令相关教职工限期全额补缴至食堂专户。其次,向审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承认在成本核算上的粗放管理,并出台《教职工就餐收费管理细则》,明确教职工必须刷卡就餐、按月结算,严禁任何形式的“蹭餐”或“平摊成本”。同时,若教职工食堂独立运营,应立即建立独立账套,实现物理与财务的双重隔离。
知识拓展:《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严禁教职工挤占补助资金。被审计方在整改时,不能仅停留在“退钱了事”,必须从制度上堵住漏洞。建立“教职工就餐实名制与同价结算系统”,是向审计证明学校已彻底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的最有力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