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检、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管。《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审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多部门联合监管可以形成合力。
知识拓展:
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教育部门管行业管理,市场监管管食品安全,卫健部门管营养与健康,审计部门管资金使用。现实中,有些学校只应付教育部门的检查,忽视其他部门的监管要求,这是不全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