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要求每学期至少公开一次食堂收支情况。
合规的公开方式:
公开载体:学校公示栏、学校官方网站、家长会。
公开内容:
• 收支表:总收入(财政补助、伙食费收入)、总支出(米面油菜、水电费、其他支出)。
• 结余情况:本期结余、累计结余。
• 主要食材价格:本学期米面油肉的平均采购单价。
• 营养补助使用情况:中央财政拨付金额、实际使用金额、惠及学生人数。
公开时效: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知识拓展:
公开不是把密密麻麻的会计报表贴出去,而是要“翻译”成家长能看懂的语言。财务人员可以协助制作一张《食堂财务公开简表》,用大字体、图表形式展示关键数据。例如,不要只写“支出50万元”,要写成“本学期共花费50万元用于购买食材,平均每个学生每天吃到了价值X元的饭菜”。这样既能满足公开要求,又能获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