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学校要根据营养食谱合理确定供餐价格,所有餐食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如果因原材料涨价确需提价的,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首先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出提价申请报告;经教育局同意后,适时组织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通过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学校未经听证擅自涨价,也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
知识拓展:
这个条款赋予了家长和学生话语权。在财务工作中,如果你发现食堂账目亏损严重,需要调价时,不能直接调账或调价,必须先走流程。作为出纳或会计,你要协助学校整理成本上涨的证据(如连续三个月的采购发票对比),供听证会审议。同时,要注意定价策略,要求按一定比例供应低价菜、中价菜、高价菜,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也能吃饱吃好。这也是财务公开中需要说明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