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第五十六、五十七条规定,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挪用补助资金、克扣学生伙食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条规定了具体违规情形和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追究是最后的防线。
知识拓展:
责任追究不仅包括行政处理,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现实中,有些学校认为食堂管理是小问题,不重视,结果酿成大错。正确的做法是把责任追究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防患于未然。
答: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第五十六、五十七条规定,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挪用补助资金、克扣学生伙食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条规定了具体违规情形和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追究是最后的防线。
知识拓展:
责任追究不仅包括行政处理,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现实中,有些学校认为食堂管理是小问题,不重视,结果酿成大错。正确的做法是把责任追究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