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但钱不能经过学校账户混用,更不能进食堂代管款项,建议由家委会自行管理或走学校"其他收入—捐赠收入"专户。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二十五条:捐赠收入计入其他收入。第二十六条:严禁小金库、账外设账。
知识拓展:家委会凑钱是双刃剑:
• 合规路径:家委会自管自花(买水果、加菜)→ 家委会记账公示,不涉及学校财务,最干净;或家委会捐给学校,走"捐赠收入",学校开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钱进学校账户,专门用于加餐,定期公示。
• 违规路径:家委会把钱转给班主任→班主任转给食堂管理员→食堂买菜"悄悄加",不入账。这就变成"账外循环",一旦孩子吃出问题或家长举报,学校百口莫辩。
建议学校主动给家委会出个《温馨提示》:加餐可以,但资金流要么"家委会自治",要么"捐赠进公账",不要走第三条灰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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