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36506173 微信 联系正见学校食堂财务软件微信二维码 QQ1565914562 QQ276319182 免费下载
[ 食堂会计核算方法制度 财会办法制度解读 食堂财务管理及制度规范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食堂财务会计管理 > 财会办法制度解读

食堂和供应商签合同,约定"月结但留5%质保金,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这5%挂账怎么管?

答:挂"应付账款—XX供应商(质保金)",到期无争议再付,不得长期挂账。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一条:"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第六十四条:"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
知识拓展:质保金管理三个坑:① 忘了付——供应商不催就一直挂着,几年后变成"呆账",审计问询时说不清;② 没争议也赖着不付——损害学校信用,供应商下次报价加价;③ 责任人离职后无人管——建议在合同台账里设"质保金到期提醒",由总务+财务双轨跟进。另外,食材类合同通常不建议留质保金(易耗、短期消耗),留质保金更适合设备采购类合同。
32

上一篇:学校想用食堂结余买一台无人机用来拍校园宣传片,行不行?

下一篇:食堂卖掉的泔水、废纸箱、旧饮料瓶收入,怎么入账?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