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属于食堂运营必需的防疫物资,可从食堂成本列支,但不得从营养膳食补助等专项资金中列支,若由学校统一采购的,需按使用比例分摊。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支出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知识拓展】防疫物资列支有两个常见误区:一是全部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挤占了伙食成本;二是全部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导致学校办公经费不足。合规做法:食堂专属使用的防疫物资(如后厨专用消毒液、员工口罩),直接计入食堂“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防疫经费”;全校共用的防疫物资(如测温枪、公共区域消毒液),按食堂员工人数/就餐面积的比例分摊,食堂承担的部分计入成本,学校承担的部分从公用经费列支。严禁将防疫物资支出从营养膳食补助、薄弱学校改造等专项资金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