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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存入的履约保证金如何管理?供应商违约时,保证金的没收和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发生的除应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必须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履约保证金时:

借:1002 银行存款

贷:2103 其他应付款

供应商违约,没收保证金时:

借:2103 其他应付款

贷:4003 其他收入

知识点: 引用《扬中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2103 其他应付款。扩展: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体现了契约精神。实务中,常见问题是保证金未专户存储或与往来款混同。规范操作要求:第一,建立履约保证金台账,明确保证金金额、有效期、退还条件;第二,保证金应存入食堂专户,不得存入个人账户;第三,供应商违约时,应依据合同条款和违约事实,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没收保证金。此外,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的,应及时退还保证金,不得无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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