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制度只说"定期"没说频率,但结合第二十二条(预决算公开)+第七十六条(财务信息披露)+各地细则,"最小合规单元"建议:每学期末公开1次,公开内容至少覆盖"收支总额、成本结构(食材/人工/水电/折旧/其他)、结余及下年使用计划、就餐人次"四项核心。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十条:"……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的预算、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七十六条:"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知识拓展】"最小合规"≠"最优实践",对比一下:
• 及格线(最小合规):每学期校内公示栏贴一张"A4纸:收入XX万、支出XX万、结余XX万",按159号文字面算交差了。
• 良好线:增加"食材占比X%、人工占比X%、水电X%、折旧X%"四项结构,让家长看懂钱花哪了。
• 优秀线:同步公示"每周菜谱+主要食材采购均价+陪餐记录+家委会监督电话",形成"财务+业务"双公开,基本能挡掉80%的家长质疑。
多地省教育厅细则已把"每学期至少公开1次、内容含成本结构"写成了硬要求,所以"最小合规单元"实际上已经被地方细则"抬高"了——只贴三行数字的,现在审计也会提"公开不充分"。建议学校直接按"良好线"起步,成本不高但避险效果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