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结转资金必须按原用途(食材采购)继续使用,不得用于设备采购、发放福利等与食材无关的领域。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九条:“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知识拓展】营养膳食补助结转资金的使用有两个硬性限制:一是必须用于下一年度的食材采购,不得用于食堂设备购置、房屋修缮、人员经费等支出;二是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比如用结转资金采购教职工福利食材。若结转资金规模过大,次年财政部门可能会核减预算额度,因此学校要科学编制年度食材采购预算,避免资金沉淀。结转资金使用情况要随年度决算向社会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