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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类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1001 | 库存现金 |
1002 | 银行存款 |
1021 | 其他货币资金 |
1212 | 应收账款 |
1214 | 预付账款 |
1218 | 其他应收款 |
1302 | 库存物品 |
130201 | 库存物品 — 库存食材 |
130202 | 库存物品 — 库存耗材 |
1601 | 固定资产 |
1602 |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
1902 | 待处置财产损溢 |
二、负债类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2201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2 | 应付账款 |
2305 | 预收账款 |
2307 | 其他应付款 |
三、净资产类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3001 | 累计盈余 |
3301 | 本期盈余 |
四、收入类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4401 | 伙食费收入 |
4609 | 其他收入 |
五、支出类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5001 | 伙食费用 |
5101 | 运维费用 |
5901 | 其他费用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中小学校食堂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学校的自主经营食堂。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食堂执行本指南;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幼儿园食堂依照本指南执行;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可以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食堂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
中小学校食堂会计要素按《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科目。
(一)单位应当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二)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除遵循本指南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编制的需要。
第六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编制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中小学校食堂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有关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附注主要包括食堂就餐状况、收支情况分析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单位应当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年度终了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七条
中小学校食堂的财务报表应当由中小学校校长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食堂会计签名并盖章。
第八条
本核算指南仅限于中小学校食堂主要业务的会计核算,未尽事宜,参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执行。
第九条
中小学校年末应当将食堂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中小学校与食堂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中小学校报表的影响。具体处理按《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类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二、中小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食堂专用银行账户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将现金交存食堂专用账户,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行备用金制度的学校食堂,按照实际借出的备用金金额,借记 “其他应收款 — 备用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收回备用金时,按照实际收回的备用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其他应收款 — 备用金”。
(三)因开展饮食服务活动等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学校食堂应当设置 “现金日记账”,由食堂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相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 的余额应当与 “库存现金” 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每个学校食堂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银行存款账户,专用于核算与食堂运营相关的伙食收支等资金(以下简称 “食堂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中小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食堂专用账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 等科目;中小学校食堂取得的收入由交款单位或个人直接存入食堂专用账户的,借记本科目,贷记 “预收账款”“伙食费收入” 有关科目。
(二)中小学校食堂从食堂专用账户提取款项时,借记 “库存现金”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食堂专用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学校食堂应当按照开户银行,设置 “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定期与食堂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食堂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实际存放在银行账户的款项。
1021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取得相关款项的,对于尚未转入银行存款的支付宝、微信收付款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的余额,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 “微信”“支付宝” 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微信、支付宝账户资金只能转入学校食堂银行存款账户,不得在微信、支付宝账户中直接支付或转入给第三方账户;食堂银行存款账户不得向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转入资金。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中小学校食堂通过微信、支付宝账户收到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伙食费收入”“预收账款” 等科目;中小学校食堂将微信、支付宝账户金额转入食堂银行账户时,借记 “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微信、支付宝账户金额转入食堂银行账户时发生手续费支出时,借记 “其他费用”,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相关资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转回单位银行账户,及时办理结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21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因提供饮食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饮食服务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 “伙食费收入”“其他收入” 等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学食堂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催收各项应收款。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214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按照购货合同或者协议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根据购货、服务合同或协议规定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时,按照购入物资的成本,借记 “库存物品”“固定资产” 有关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
四、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预付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不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应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可能无法收到所购货物、服务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时,借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1218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陪餐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等科目。
(二)收回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材料”“其他费用” 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302 库存物品
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在提供饮食服务以及管理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食材、耗材。
中小学校食堂购入的各种原材料和耗材,无论是存放仓库保管、还是直接送入厨房,均应建立验收、入库、领用制度,办理各种出入库手续并完善签章手续。
130201 库存食材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在提供饮食服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粮食、肉禽蛋、蔬菜瓜果、油盐辅料等库存食材。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食材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明细设置至少包括 (1) 粮食类、(2) 食用油、(3) 肉禽奶蛋类、(4) 蔬菜瓜果类、(5) 油盐调料等其他材料。
三、库存食材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中小学校食堂购入库存食材时,按购入食材的数量价格,填制入库单,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等科目。
中小学校食堂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 “其他费用”,不登记在本科目。
(二)领用库存食材时,需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品明细账或明细表 (数量),月末汇总,使用先进先出法确定计算发出库存食材实际成本,借记 “伙食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领用库存食材时计算成本的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中小学校食堂购买的食材,如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即使在购买后直接送入厨房使用,也应通过本科目核算,同时填写入库单、出库单,并按上述入库和出库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四、中小学校食堂的库存食材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原材料管理员每周至少盘点一次,查清食材的质量和数量,确保食材不会出现变质、腐烂和过期;每月末和年末食堂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先记入 “待处置财产损溢” 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并报请学校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后续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130202 库存耗材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购进未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炊具、餐具、日常用品、燃料等用于维持食堂正常运营所需的库存物资。
二、本科目应按耗材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或者辅助核算。
三、库存耗材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学校食堂购入耗材时,按购入耗材的品种、数量、价格,填制入库单,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等科目。
中小学校食堂在采购耗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 “其他费用”。
(二)领用库存耗材时,需填制出库单,登记耗材明细账或明细表 (数量),月末汇总,使用先进先出法确定计算发出耗材的实际成本。领用库存耗材时计算成本的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库存耗材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计入食堂运营费用,借记 “运维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学校食堂的库存耗材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先记入 “待处置财产损溢” 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并报请学校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后续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库存耗材的实际成本。
16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使用非财政拨款购入的、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固定资产原值。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使用地点等进行明细或者辅助核算。
三、固定资产原值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学校食堂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入资产的名称、数量、价格,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等科目。
(二)中小学校食堂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进行报废时,需填制资产报废单,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当先记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待处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学校食堂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毁损、报废,应当先记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后续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待处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实际购入价格。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食堂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 “运维费用 — 折旧” 科目,贷记本科目。
1902 待处置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的价值。
二、待处置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 “库存物品”“固定资产” 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经过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 “伙食成本” 或 “其他收入” 等科目。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物品” 等;查明原因后,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经过批准后,应借记 “伙食成本” 或 “其他费用”,货记本科目;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经过批准后,应借记 “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完毕的各种资产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完毕的各种资产净结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一)盘盈的原材料,按照同类或类似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 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原材料,按照责任人赔偿的金额,借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借记 “其他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二类 负债类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食堂从业人员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算确认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1. 计提从事食堂从业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 “伙食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借记 “运维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食堂从业人员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房租等费用时,按照实际扣除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工资),贷记 “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代扣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工资),贷记本科目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五)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的其他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3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因购买原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食材、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的,根据发票及账单等有关凭证,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 “库存物品”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305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预收尚未确认为收入的伙食费。
二、中小学校食堂学生伙食费原则上按月收取,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也可按学期收取。有条件的学校应推行校园一卡通等结算。学校预收的伙食费计入预收账款,实际消费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月确认为当月收入。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预收对象进行明细核算,或通过备查账簿提供明细核算。
四、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向就餐教职工、学生或其他个人预收伙食费时,按照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每日汇总或月末汇总消费金额确认伙食费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按照应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 “伙食费收入” 等科目。
(三)按照退回付款方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等科目,无法退回的预收账款 (如校园一卡通结算方式下卡内无人领取的余值等),借记本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 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预收但尚未实际消费结算的伙食费。
2307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伙食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其他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三)无法偿付的其他应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三类 净资产类
3001 累计盈余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历年实现的结余滚存的金额。
二、累计盈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年末,将 “本期盈余” 科目的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记或贷记 “本期盈余” 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结余(或未弥补亏损)的累计数。
3301 本期盈余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服务而发生的当期全部收入与成本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二、每月末,中小学校食堂应将伙食费收入、其他收入的本月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 “伙食费收入”“其他收入” 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伙食费用、运维费用、其他费用本月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伙食费用”“运维费用”“其他费用” 科目。
三、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 “累计盈余” 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 “累计盈余” 科目。
四、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四类 收入类
4401 伙食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食堂为师生和其他个人提供伙食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收取伙食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明细账设置至少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与其他伙食费收入。
三、伙食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学校预收伙食费时,记入 “预收账款”,月末根据实际消费,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当月收入。确认收入时,借记 “预收账款” 科目,贷记 “伙食费收入” 科目。
(二)月末,将本科目本月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 “本期盈余” 科目。
四、月末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609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除伙食费收入以外的各项零星杂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无法退回的预收账款收入、无法退回的校园一卡通工本费、接受捐赠收入以及销售食堂废料等。
二、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中小学校食堂取得如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时,借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中小学校食堂采用校园一卡通结算方式下,对已注销卡内无人领取的余值,借记 “预收账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已确认无法退回的校园一卡通工本费,借记 “其他应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学校食堂销售食堂废料取得的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将本科目本月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 “本期盈余” 科目。
三、月末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五类 支出类
5001 伙食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伙食服务而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食材成本、燃料动力、人工成本进行明细核算,并在食材成本下按 (1) 粮食类、(2) 食用油、(3) 肉禽奶蛋类、(4) 蔬菜瓜果类、(5) 盐酱调料等其他类等设置二级明细账核算。
三、本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中小学校食堂领用原材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物品” 科目。
中小学校食堂购买的原材料,如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即使在购买后直接送入厨房使用,也应先通过 “库存物品” 科目核算,再按规定转入本科目。
(二)中小学校食堂缴纳应由食堂承担的水、电、气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三)中小学校食堂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为食堂从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时,以及支付临时用工人员等劳务费时,计提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 “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四)月末,将本科目本月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盈余,借记 “本期盈余”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101 运维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炊具、餐具等易耗品购置支出,以及对食堂固定资产发生的折旧和食堂日常维护和修理支出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实际领用库存耗材成本金额、维修费用和折旧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中小学校食堂领用库存耗材时,按照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物品 — 库存耗材” 科目。
(二)中小学校食堂支付食堂日常维护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三)中小学校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计提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 — 累计折旧”。
(四)中小学校食堂在提供饮食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等,为简化核算,于发生时直接记入本科目。
(五)月末,将本科目本月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盈余,借记 “本期盈余”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901 其他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发生的伙食费用、运维费用之外的各种零星杂项支出费用。包括食堂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种费用、存货盘亏的净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中小学校食堂发生各种零星杂项支出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二)中小学校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按照扣除责任人赔偿以后的净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物品” 科目。
(三)月末,将本科目本月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盈余,借记 “本期盈余”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月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