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常见的有:押金(如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代扣代缴款项、暂收的违约金等。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2307其他应付款科目定义。
• 押金:供应商交给食堂的“质量保证金”,如果供货不合格,食堂有权扣除。
• 代扣代缴:如食堂代发临时工工资时代扣的个税(虽然食堂不交税,但需履行扣缴义务)。
• 暂收款:不明汇款,暂时挂账,查清后再处理。
知识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2307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扩展:其他应付款被称为“垃圾桶”,什么奇怪的钱都可能进来。会计要定期清理这个科目,不要把长期无法支付的款项一直挂着,要及时转入“其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