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无影响。“未分配利润”是企业会计科目,本办法使用“累计盈余”作为历年盈余滚存科目,两者核算内容一致,仅科目名称不同,因此损益总额不变。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总说明第七条,食堂净资产类包含“累计盈余”“本期盈余”“饭菜票基金”,不设“未分配利润”科目。办法明确:年末将“本期盈余”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反映历年实现的盈余滚存金额。
若原核算沿用企业科目,仅属于科目使用不规范,不影响盈余结转的金额和结果,因此当期损益无变化。需注意,新旧制度衔接时需将原“未分配利润”余额转入“累计盈余”。
知识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总说明第七条“中小学食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3001累计盈余科目“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历年实现的盈余滚存的金额”;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3301本期盈余科目年末结转规则;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办法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河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和修订”。扩展:政府会计体系下的净资产科目与企业会计存在差异,需严格按本办法设置和使用科目,避免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