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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应付账款”科目如何管理?在物资已入库但发票未到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暂估入账处理?

答:​ “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买各类食材、低值易耗品等而应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对于货到单未到的业务,必须进行暂估入账,确保库存物资账实相符。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物资入库,发票未到(暂估):

借:1301 库存物资

贷:2102 应付账款

收到发票,支付货款时:

借:2102 应付账款

贷:1002 银行存款

知识点:​ 引用《扬中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2102 应付账款。扩展:暂估入账是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实务中,常见问题是“暂估不及时”或“暂估金额不准确”,导致当期成本失真。规范操作要求:第一,仓库保管员在物资入库时,即使没有发票,也必须填制入库单;第二,财务部门应根据入库单金额进行暂估,待收到发票后再进行调整;第三,应付账款应按供货单位设置明细账,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确保债务清晰。对于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转入“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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