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分两块——老食堂处置按"在建工程+资产处置"走,临时食堂按"委托经营或自主经营+临时成本"走,不能因为"临时"就不记账。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三条:"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十条:委托经营不得转嫁建设修缮费。
知识拓展:食堂重建期的三个账段:
1. 老食堂停用:资产转"在建工程"或"待处置固定资产",剩余食材盘点清空,人员安置费按合规渠道列支;
2. 临时食堂期:板房如果是学校租的→租金走食堂"租赁费";外包给快餐公司→按第十条配餐模式走代收费,或按委托经营走(但板房修缮费谁出要写进合同,不能转嫁给承包方);
3. 新食堂交付:竣工决算,资产入账,原"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进食堂成本。
很多学校临时食堂阶段"账是乱的"——板房租金走公用经费、承包费不入账、临时采购无验收,重建一结束审计就来,全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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