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在规范的食堂会计核算中,通常不建议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如果审计发现此类科目,通常意味着以下几种异常情况:
资产盘亏:如食材被盗、腐烂变质,未按规定报批核销,直接计入此科目。
罚款支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局罚款。
捐赠支出:擅自向外部捐款。
知识拓展:
根据《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食堂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食材的正常损耗(如轻微破损)应计入“伙食支出”;非正常损失(如管理不善导致的大批量变质)应追究责任人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后再结转。如果被罚款,这笔钱绝对不能从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中出,而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或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出。财务人员要确保食堂账目干净,没有乱七八糟的“营业外支出”,所有的流出都要有理有据,且与供餐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