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除了审核发票和索证索票(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外,财务审核票据时要特别关注“解冻后的净重”。
冻品通常带有冰衣(包冰),采购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是“毛重”,但计入食堂成本(出库)的必须是“净重”。
审核要点:
查验送货单上的毛重与净重是否分别列示。
抽查复秤,计算“含冰率”。如果含冰率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通常红肉类不超过20%,水产品不超过25%),应拒绝付款或按净重结算。
知识拓展:
这是食堂采购中的“隐形陷阱”。供应商往往按毛重报价和开票,但食堂实际使用的是净重。如果不加以区分,财务按毛重付款,差价部分就白白流失了。财务人员应在合同中约定“以解冻后净重量为结算依据”,并要求食堂管理员在验收单上注明“净重”。记账时,按净重计算单价和金额,确保成本核算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