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无影响。两类科目最终都会结转至“本期盈余”,只要金额一致,当期损益总额不变,仅费用明细结构发生变化。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5201伙食费用科目规则,燃料属于伙食费用的直接构成项,非营养餐可下设“燃料”明细,营养餐也可使用燃料明细(与人工费、水电费不同)。办法明确:伙食费用核算“主副食、燃料、水电、人工费等”,燃料若为食堂烹饪直接消耗,应计入“伙食费用—XX费用—燃料”,而非其他费用。
若原核算将燃料误计入其他费用,仅会导致费用分类不准确,但不影响当期“本期盈余”的最终余额,因此损益总额无变化。需注意,营养餐燃料费用需单独核算,不得与非营养餐燃料混同。
知识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5201伙食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伙食费各项费用,如主副食、燃料、水电、人工费等。如学校食堂既有营养餐又有非营养餐的,本科目需按营养餐费用和非营养餐费用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需按如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⑩燃料(营养餐费用不使用)……”;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5901其他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不能计入伙食费用的其它各项费用(营养餐不使用本科目)”。扩展:燃料属于食堂高频消耗品,建议建立燃料领用台账,按月统计消耗量,与伙食产出匹配,防止浪费或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