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有影响。长期挂账未结转的收入会导致前期损益低估,调整后结转会使当期收入增加、损益增加。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4401伙食收入科目规则,营养餐拨款需按本期核准的消费金额结转收入,不得长期挂账。若原核算收到拨款后未及时结转,会导致“其他应付款—营养餐拨款”余额越来越大,当期收入少计、损益低估。
调整为及时结转后,会将以前年度未结转的拨款在本期确认收入,导致当期收入增加,同时以前年度的盈余会通过“累计盈余”调整,不影响当期经营成果?不对——如果是以前年度的拨款,本期结转应计入“本期盈余”,属于当期收入,因此会增加当期损益。
需注意,营养餐拨款需在消费当期结转,不得提前或延后,确保收入与成本匹配。
知识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4401伙食收入科目“期末按本期核准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学生餐费’科目”;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七部分例13营养餐拨款结转逻辑;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总说明第九条财务报表“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要求。扩展:其他应付款需定期清理,尤其是营养餐拨款,需与学校营养办核对消费数据,确保及时结转,避免资金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