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场景实例:
2025年,娄底市某学校食堂发生以下几项零星收入:① 2025年3月21日,食堂银行活期存款账户结算第一季度利息,收到银行利息收入共计328.75元。② 2025年6月5日,食堂将积攒的废旧纸箱、塑料瓶等可回收物品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取得现金收入150元。③ 2025年9月10日,因供应商“绿源食品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按合同条款收取其违约金200元,现金支付。
会计分录: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102 银行存款 328.75
贷:405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328.75
处理废旧物资取得收入:
借:101 现金 150
贷:405 其他收入——残值收入 150
收取供应商违约金:
借:101 现金 200
贷:405 其他收入——违约金收入 200
分录解析:
“其他收入”核算食堂除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零星、偶然性收入。利息收入是资金存放银行的孳息;处理废旧物资(饭菜下脚料、包装物)的残值收入;违约金收入是因对方违约而获得的经济补偿。这些收入虽零星,但均应入账核算,确保食堂收入完整性。所有现金收入也应及时缴存银行。
实务附件:
银行利息清单
废品出售收据或证明(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采购合同(含违约条款)
违约金收取收据
现金缴款单(银行回单)
延伸提醒:
其他收入虽零星,也必须全部纳入食堂账内统一核算,严禁形成“小金库”。处理废旧物资等收入,应有两人以上经手,并保留简单记录。收取的违约金等应有合同或制度依据。所有收入都必须开具或取得合规的收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