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常德市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条规定,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需按规定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调整价格时,应在征求学生、家长、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报教育部门审批后,方可调整。
深度剖析:在日常定价业务中,学校食堂没有完全的自主定价权。即使是自营食堂,也不是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业务流程是:食堂根据食材成本测算出一个拟收费标准,首先必须征求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意见,取得共识后,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视当地具体规定)。只有在获得批复后,才能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财务人员千万不能仅凭校长口头同意就收费,必须见到教育部门的正式批复文件才能入账和操作。未经审批擅自收费或涨价,属于违规收费,面临清退费用和问责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