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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全年结余率不能超过多少?

答:

浙教计〔2009〕4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明确:各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结余进行核算,如收支差距较大,要及时调整价格,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知识拓展:

"4%"是浙江食堂财务的金字招牌,也是审计核心指标。计算口径:结余率=(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支出-管理费用)÷(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注意是"营业额"口径,不是"利润"口径。如果某校结余率8%,审计会直接要求说明并整改。财务人员要每月监测,季度预警,别等到年底才发现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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