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属于国有资产出租,需严格履行可行性论证和审批程序,租金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不得账外循环。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七条:“中小学校可以出租、出借资产。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知识拓展】食堂广告位出租是“隐性收入”高发区,常见违规:一是租金直接给食堂管理员当“辛苦费”;二是未走审批程序,私自和商家签约;三是租金低于市场价,存在利益输送。合规流程:先由总务部门做可行性论证(评估广告内容是否符合校园要求、租金是否公允),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租金上缴学校账户计入“其他收入—资产出租收入”,且需定期公示出租情况和租金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