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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经营食堂年底产生了一笔结余,学校打算用这笔钱给老师们发加班福利,合规吗?

答:不合规。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十条明确规定:“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结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食堂结余的所有权实质上是用于改善学生就餐条件的储备金,不得用于分红、发放教职工福利或挪作学校公用经费。
知识拓展:合规的结余使用方向包括:购置食堂设备、弥补下学期食材成本上涨缺口、提高饭菜质量等。任何将结余变相“瓜分”的行为,都属于严重的财经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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