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取得,但部分员工健康证中间过期,怎么办?
答:
《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指南》三十六条要求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有效期为1年,如果中间过期(如学期中过期),应提前15天重新体检办理。
知识拓展: 学校应建立《健康证到期预警台账》,记录每位员工的体检日期、到期日,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体检。如果健康证过期1天,该员工立即调离接触食品的岗位,待取得新证后方可返岗。不得以“正在办理中”为由继续上岗。健康证应公示在食堂入口处,原件由学校统一保管,复印件张贴。员工离职后,健康证应存档至少1年。学校应与附近有资质的体检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学期开学前统一组织体检,避免遗漏。对于新入职员工,必须先体检取得健康证,再上岗,不得边办证边上岗。体检项目至少包括: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