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虽未完全禁止现金,但极力倡导非现金结算。
收取伙食费:鼓励学生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扫码(绑定对公户)等方式缴纳,减少现金收取。
支付采购款:《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指出“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对于具备转账条件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支付。
特殊情况:对于向农户采购零星蔬菜且金额极小的,可现金支付,但必须手续齐全(三人签字)。
知识拓展:
“现金”是审计的红线。大量使用现金交易,极易诱发舞弊(如涂改单据、虚构交易)。财务人员要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在信息化时代,食堂应尽量使用POS机、扫码支付等方式,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查。如果看到食堂管理员口袋里常年装着厚厚的现金,财务人员必须立即叫停,并规范支付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