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两个《办法》的要求,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建议设置以下一级科目:
资产类:银行存款(食堂专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物资(或原材料)、固定资产。
负债类: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如存入保证金)、预收账款(伙食费)。
净资产类:伙食结余。
收入类: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营养膳食补助)、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支出类:伙食支出(下设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调料、燃料等明细)、人员支出(临聘人员工资,注意泾川县规定不得挤占营养补助)、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维修费等)。
知识拓展:
很多学校会计喜欢把食堂账做得太粗,只设“收入”和“支出”两个科目,这是不对的。为了精细化管理,必须启用“库存物资”科目。例如,月末结账前,必须盘点库存,通过“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采购 - 期末库存”的公式倒推本月实际消耗成本。如果不设库存科目,就无法核算真实的盈亏,也无法通过审计。建议在财务软件中建立独立的“食堂套账”,与学校行政账套并行但不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