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
食堂的固定资产属于学校国有资产。报废不能由食堂自行处理。
流程一般是:1. 食堂提出申请,说明报废原因;2. 学校组织技术人员鉴定;3. 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4. 获批后,进行账务核销(借记“资产处置费用”或“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固定资产”);5. 残值收入(如卖废铁的钱)必须上缴国库或计入学校“其他收入”,严禁私自留存或挪用于食堂小金库。
知识拓展:
很多学校在处理报废资产时很随意,旧冰箱卖给收废品的,钱直接进了食堂的“小金库”,用于给员工发福利。这在《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十三条中是明确的违规行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事。报废资产的残值收入,哪怕只有几十块钱,也要入公账。同时,新购入的食堂设备,要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台账,防止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