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进一步要求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留样是食品安全事故追溯的重要依据。
知识拓展:
留样的核心作用是"事后查证"。如果发生食物中毒,可以通过检测留样食品确定病因。《泾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双人双锁管理,防止留样被篡改或误用。现实中,有些学校留样不规范,比如容器不消毒、时间不足48小时、记录不完整,这会直接影响事故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