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无影响。“本年利润”是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的旧科目,本办法统一使用“本期盈余”作为收支结转科目,两者核算内容一致,仅科目名称不同,因此损益总额不变。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总说明第七条,食堂会计要素中的净资产类包含“本期盈余”,替代了企业会计的“本年利润”科目。办法明确:期末将收入、费用类科目发生额结转至“本期盈余”,年末再转入“累计盈余”。
若原核算沿用旧科目,仅属于科目使用不规范,不影响收支结转的逻辑和金额,因此当期损益无变化。需注意,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需严格按新科目核算。
知识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总说明第七条“中小学食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3301本期盈余科目“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本期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十二章“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扩展:新旧制度衔接时,需将原“本年利润”余额转入“累计盈余”,无需通过“本期盈余”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