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无影响。两类收入最终都会结转至本期盈余,只要金额一致,整体损益总额不变,仅营养餐与非营养餐的收入结构变化。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4401伙食收入科目规则,营养餐陪餐餐费属于营养餐收入的明细项,需单独核算。若原核算误计入非营养餐收入,仅会导致收入分类不准确,不影响当期总盈余。但调整后能更准确反映营养餐资金的实际来源,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需注意,陪餐餐费是教职工个人负担部分,不得从营养餐专项资金中列支,需单独收取并核算。
知识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4401伙食收入科目“营养餐收入需按‘学生餐费’、‘陪餐餐费’明细科目核算”;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七部分例14“收到营养餐陪餐教师交来陪餐餐费,贷记‘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陪餐餐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营养餐资金不得直接发放现金、IC卡充值等禁止性规定。扩展:陪餐餐费需建立单独台账,与学生营养餐消费记录分开统计,确保财政资金不被挤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