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无影响。备用金属于资产内部往来,不涉及收入、费用类科目,因此不会影响当期损益。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1001库存现金与1218其他应收款科目规则,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应在“其他应收款”核算,而非“库存现金”。办法明确:“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库存现金核算中小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收支现金”。
若原核算将备用金计入库存现金,仅会导致资产科目列报错误,属于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分类,不涉及损益类科目变动,因此当期损益无变化。需注意,备用金需定期报销、补足,报销时借记“库存物品”“伙食费用”等,贷记“库存现金”,冲减备用金时借记“库存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
知识点: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1001库存现金科目“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1218其他应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等。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本科目中核算”;
引用《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四部分账簿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核对库存现金”。扩展:备用金需设定限额,定期盘点,防止挪用或白条抵库,报销时以合规发票为依据,确保支出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