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科目:3001 累计盈余
场景实例:
淮阴区某公办小学食堂2024学年(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运营结束后,经区教体局审计确认,全年收入总计1,560,000元(其中伙食收入1,500,000元、补贴收入50,000元、其他收入10,000元),全年支出总计1,552,000元(其中食材支出1,200,000元、人工支出280,000元、日常管理40,000元、折旧12,000元、水电燃料20,000元),结余8,000元。根据《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指引(试行)》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食堂应保持学年度收支基本平衡,如有结余,应当及时退还给学生(家长)”。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本学期末实际在校学生人数2,000人计算,每人退还4元。2025年7月10日,财务通过原缴费渠道(数字人民币)将8,000元全额退还至家长账户。此前,每月末已将各期盈余从“本期盈余”转入“累计盈余”,故“累计盈余”贷方余额为8,000元,退费时借记本科目。
会计分录:
1. 每月末结转盈余(假设每月盈余已转入,此处展示最后年终结转后):
(平时每月:借:3002 本期盈余 贷:3001 累计盈余 或相反)
2. 学年末退还结余:
借:3001 累计盈余 8,000
贷:1002 银行存款 8,000
分录解析:
累计盈余是历年滚存的净权益。结余必须退还学生,直接冲减累计盈余和银行存款。如果累计盈余为借方余额(累计亏损),则应由学校承担或调整伙食价格,不得向学生补收。
实务附件:
• 年度食堂收支审计报告
• 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及退费决定
• 退费明细表(学生姓名、金额、收款账户)
• 银行批量退款回单
延伸提醒:
结余退还是硬性规定,严禁将结余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或公务接待。如学年收支差异较大,应及时调整伙食价格或品质,避免期末突击退费或大幅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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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指引(试行)》
《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指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