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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科目:2204 应付职工薪酬

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科目:2204 应付职工薪酬    




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科目:2204 应付职工薪酬
场景实例:
2025年9月,淮阴区某初中食堂聘用非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厨师3人、面点师2人、勤杂工4人、保洁员2人,共计11人。9月份考勤显示全勤。根据劳动合同,厨师基本工资5,500元/人,面点师4,800元/人,勤杂工3,200元/人,保洁员2,800元/人。此外,按淮安市最低社保基数计算,单位应承担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合计每人约1,200元/月(假设平均)。9月30日,食堂财务计提当月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厨师16,500元(3人),面点师9,600元,勤杂工12,800元,保洁员5,600元,小计44,500元;单位社保13,200元。实际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假设每人300元,计3,300元)和个税78元,通过银行代发。
会计分录:
1. 计提工资及单位社保:
借:5005 人工支出 57,700(44,500+13,200)
贷:2204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4,500
贷:2204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3,200
2. 实际发放工资(代扣个人社保3,300元、个税78元,实发41,122元):
借:2204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4,500
贷:1002 银行存款 41,122
贷:2203 应交税金——个税 78
贷:2204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社保(备抵) 3,300
3. 缴纳社保(单位+个人)时:
借:2204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3,200
借:2204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社保 3,300
贷:1002 银行存款 16,500
分录解析: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应付未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单位承担部分计入人工支出,个人承担部分通过代扣处理。注意明细核算。
实务附件:
• 工资表(含应发、代扣、实发)
• 社保缴费通知单、银行扣款凭证
• 考勤记录
延伸提醒:
不得将财政供养在编人员的薪酬计入食堂人工支出。食堂人工支出应控制在合理水平,避免挤占食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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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指引(试行)》
淮阴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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