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看单位价值和耐用年限——餐盘单价35元,未达1000元固定资产标准,应入"存货—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或一次摊销计入成本。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知识拓展:注意"大批同类"这个例外!300个餐盘虽然单价35元,但属于"大批同类+耐用超1年",部分地区/学校会把餐盘整体作为固定资产(家具类)管理,或者至少作为"低值易耗品"建台账。关键是制度要统一:别今年入存货明年入固定资产。建议学校在内部财务办法(第八十三条)里明确"低值易耗品目录",餐盘、筷子、工作服、刀具都列进去,规范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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