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食品暂存装置应该是什么样?放在哪里?
答:
《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指南》十六条要求设置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暂存装置,并明显标识。这个装置可以是带盖的不锈钢桶、红色塑料筐或专用柜,放置在粗加工间或库房角落,但不得靠近合格食品。
知识拓展: 标识用红色“不合格品暂存区”字样,并加锁或加封条,防止误用。暂存装置应每日清理,记录不合格品名称、数量、处理方式(如销毁或退货),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和监督员双方签字。暂存装置本身需每日清洗消毒。如果学校有冷库,可划定一个“隔离区”,用铁栅栏隔开并上锁。对于疑似不合格但待检测的食品,应单独密封冷藏保存,不得与合格品混放。建议学校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台账”,包括发现时间、环节(验收/粗加工/烹饪)、照片、处理结果。销毁时需有两人在场,拍照记录。严禁将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后继续销售(应监督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