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告”,但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最晚应在多久内提交?
答:
《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指南》六十八条允许先电话报告,但书面报告(含传真)应在2小时内提交。
知识拓展: 流程:发现疑似中毒5人以上或1人病情严重,立即电话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卫健委)。同时,在2小时内将书面报告(加盖公章)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发送。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已采取的措施、联系人等。后续还要续报事态进展(每2-4小时一次)。即使最后确诊不是食物中毒(如诺如病毒),也要继续报告,不得擅自关闭事件。如果学校迟报(超过2小时)或漏报,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分;瞒报、谎报的,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学校应提前打印好空白报告模板,关键信息填空即可发出。
